xx年xx月xx日xx时,司机xx(身份证号:xxxx)驾驶xx车于xx路段与xx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XX(身份证号:xxxx)死亡。
事故发生后,司机XX积极主动与被害人XX的亲属协商赔偿相关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下(或,在XX交警部门、XX人民调解委员会、XX主持调解下),当事各方自愿达成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书”。由XX赔付XX家属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法定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XX万元。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人民币XX万元,剩余人民币X万元待保险公司支付后全部赔偿完毕。(赔偿款的履行时间及履行方式)
对于xx的死亡,肇事司机XX向我们家属表示了深切的歉意,且在经济情况并不宽裕的情况下,积极协商经济赔偿,通过各种途径筹措赔偿款。我们认为其悔过表现良好。作为死者的家属,我们对于xx的过失行为也能够谅解。因此请求有关司法机关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时从轻判处,或免予追究肇事司机XX(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此致
xx县
xx县人民检察
xx县人民
谅解人:xx(死者之父)
xx(死者之妻)
xx(死者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