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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_FS_CNG_0582 食品添加剂乳酸乙酯

来源:米粿美食网


MM_FS_CNG_0582食品添加剂 乳酸乙酯

 

MM_FS_CNG_0582

食品添加剂乳酸乙酯

 

1.适用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乳酸乙酯的某些特征,以便对其质量进行评价。乳酸乙酯是用乳酸和乙醇在催化剂存在下,经酯化反应合成精制制得。

2.产品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

化学名称:乳酸乙酯(α羟基丙酸乙酯);

分子式:C5H10O3

结构式:CH3CHOHCOOC2H5

分子量:118.13(按1983年国际原子量)。

3.技术要求

项                   目

指                  标

色状

 

无色至微黄透明液体,

色泽不超过标准比色液5号色标

香气

 

有柔和果香

相对密度(25/25℃)

 

1.029~1.032

折光指数(20℃)

 

1.410~1.420

酸值(以mg·KOH/g计)

不大于

1.0

酯含量,%

不小于

98.0

砷(As)含量,%

不大于

0.0002

重金属(以Pb计),%

不大于

0.001

4.试验方法

4.1.颜色形状

4.1.1.仪器

容量瓶:500mL;

比色管:25mL或50mL。

4.1.2.试剂和溶液

重铬酸钾:优级纯;

硫酸:2%溶液;

标准比色液5号色标:精确称取重铬酸钾0.0055g于烧杯中,加少量2%硫酸溶液溶解后,倒入500mL容量瓶中,用2%硫酸溶液准确稀释至刻度,摇匀备用。

4.1.3.比色方法

将样品与标准比色液分别置于比色管同刻度处,在白色背景下,沿轴线方向用目测法评比色泽。

4.2.香气的检定。

见QB 795《香料统一检验方法——香气检定法》。

4.3.相对密度的测定(25/25℃)

见QB 796《香料统一检验方法——比重测定法》。

第一法(比重瓶法)

校正系数f:每差1℃时为0.00103。

4.4.折光指数的测定(20℃)

见QB 798《香料统一检验方法——折光指数测定法》。

4.5.酸值的测定

见QB 806《香料统一检验方法——酸值测定法》。

其中试剂配制和标定: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0.1M):先配氢氧化钠溶液(50%)静止数天,以除去碳酸盐。取上层清沏溶液约3mL稀释至1000mL,用邻苯二甲酸氢钾(0.5g),按QB 793《香料统一检验方法——标准溶液制备方法》标定;

精制乙醇(95%);

中性精制乙醇(95%);

酚酞指示剂(1%);

平行试验结果的允许差为0.2。

4.6.含酯量的测定

见QB《香料统一检验方法——酯测定法》

其中试剂配制和标定:

盐酸标准溶液(0.5M);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0.1M);

氢氧化钾乙醇溶液(0.5M);

精制乙醇(95%);

中性精制乙醇(95%);

酚酞指示剂(1%);

试样用量:1g。

含酯量以乳酸乙酯计。乳酸乙酯的毫克当量为0.1181平行试验结果的允许差为0.5%。

4.7.含砷量(As)的测定

4.7.1.仪器装置

按中国药典1985年版“砷盐检查法”仪器装置图。

4.7.2.试剂

盐酸:1∶1溶液;

氧化镁;

镁:10%溶液;

碘化钾:15%溶液;

氯化亚锡:40%溶液;

无砷金属锌;

乙酸铅棉花;

溴化汞试纸;

砷标准溶液(1mL含0.001mg砷):按标准配制后稀释100倍。

4.7.3.操作程序

称取1g试样(准确至0.1g),置于50mL瓷蒸发皿中,加入1g氧化镁及5mL镁溶液(同时取同量的氧化镁及镁溶液作空白),在沸水浴上蒸干后,用小火加热炭化,再于500~600℃灼烧至灰化完全,冷却,加少量水,再加盐酸溶液中和并溶解残渣,加水至总体积为23mL,移入锥形瓶中,加5mL盐酸,5mL碘化钾溶液及5滴氯化亚锡溶液,摇匀后在室温静置10min后加2g无砷金属锌,立即将已装好乙酸铅棉花及溴化汞试纸的玻璃管装上,于25~30℃暗处放置1h,溴化汞试纸所呈颜色不得深于标准,标准是3mL砷标准溶液与试样同时同样处理。

4.8.重金属含量(以Pb计)的测定

4.8.1.试剂和溶液

氨水:1∶3溶液;

冰乙酸:30%溶液;

酚酞指示液1%乙醇溶液;

饱和硫化氢水;

铅标准溶液(1mL含0.01mg铅):按标准制后稀释10倍。

4.8.2.操作程序

称取2g试样(准确至0.1g),置于50mL瓷蒸发器中,于沸水浴上蒸干。先用小火炭化,然后于550℃灰化、冷却。加0.5mL乙酸溶液,溶解后加20ml水(必要时过滤),置于50mL钠氏比色管中,加1滴酚酞指示液,用氨溶液调至淡红色,加0.5mL乙酸溶液,加水至25mL,加入10mL饱和硫化氢水,摇匀,在暗处放置10mim,其颜色不得深于标准。

标准是取2mL铅标准溶液,加0.5mL乙酸溶液,加水至25mL,加入10mL饱和硫化氢水,摇匀,于暗处放置10min。

5.检验规则

5.1.乳酸乙酯应由生产厂检验部门负责进行检验,生产厂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出厂日期、批号、数量、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标准编号。

5.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进行验收,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5.3.每批包装单位100个以下抽取2个,100个以上抽取3个,开启包装取样时,外观应先检查水分和杂质,然后振摇使其充分混匀,再用玻璃取样管取样品50~100mL,注入混样器混和均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具磨砂塞盖的玻璃瓶中,瓶上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5.4.如验收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自二倍量的包装中抽取试样复验,重新检验结果,如仍有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能验收。

5.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邀请第三者仲裁。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乳酸乙酯可装于食用塑料桶、铝听或镀锌铁桶内,包装外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批号、净重、皮重、出厂日期,本标准编号及易燃物品的标志,订货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6.2.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仓库内,不得露天堆放,运输中防止日晒雨淋。

6.3.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为一年。

7.来源:

GB 83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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