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政办:
本人张,农业户口,出生于1984年5月9日,今年30岁。自小因病智力致残,无力为生,靠兄长抚养和亲戚朋友邻里救助,无正式职业,现居住在武功县普集街乡普东村三组。父母双亡,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独自一人居住和生活。
去年二月份不慎患有甲亢疾病,需长期药物治疗,原本就贫困的'我如同雪上加霜,饮食起居不能自理,生活极其艰难。
由于本人一直未曾从业,无稳定收入来源,生活极其清贫,加上一年多甲亢疾病的治疗,已经使我完全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今后生活难以为继,陷入绝境。因此,现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准予我申请农村“五保户”!
此致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