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 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优先提拔使用。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可按12元/年的租金入住人才住房房源不足时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年96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在荆州就业并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发放购房补贴。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培育,推荐参加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的评选,入选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评选的,区委区另外给予2万到20万不等的奖励。引进的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协调区教育主管部门优先安排,保障入学;配偶愿意在荆州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口予以协调。法律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大学和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列入“双”建设名单中的42所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学科建设高校学科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同为“双”普通高校全日制的给予人才补贴20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4万元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双”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给予人才补贴1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万元。此补贴仅限本次人才引进。企业引进人才的安家补助和人才津贴由人才办与企业共同承担,具体由市科经局负责申报,人才办负责审定发放。
第3种观点: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直接进非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对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按规定享受工资待遇。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企业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试用期满后,事业单位招聘的硕士享受八级职员岗位待遇,博士享受七级职员岗位待遇。学校招聘的硕博人才,试用期内享受专技1级岗位待遇,博士研究生工作满年后,取得中级职称的享受专技10级岗位待遇。企事业单位招聘的硕博人才工作满一年后一次性发放博士8万元、硕士2万元安家费(往年招硕引博人才除外)。医院、企业招聘的硕博人才其他相关待遇以发布公告为准。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优先提拔使用。人才引进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正规院校本科毕业;(2)在当地工作稳定,缴纳社保有一定期限;(3)符合各地对人才的相关规定。人才引进是因工作需要,当地的用人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在职劳动者,且就业时间达到一定年限,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落户就业。法律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但是,下列人员除外:(一)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二)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